中華民國室內設計裝修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本會由 台北市室內設計、新北市室內設計、桃園巿室內設計、台南室內設計。高雄市室內設計、台中直轄市室內設計 公會推派會員代表共162人組成。(詳本會章程第8、11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 1. 促進室內設計裝修之學術技術之研究發展。 2. 協助政府促成加強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制度之建立,以確保公共安全。 3. 促進參予國際室內設計裝修業之交流活動。 4. 舉辦同業從業人員之技能訓練,回流教育、業務講習等,並積極爭取「室內設計技師」或 「室內設 計師」之法定地位及立法。 5. 促進會員之團結合作,以及端正會員之風紀事項。 6. 維護會員及其所屬會員之合法權益,統一制定製圖符號使用之標準。 7. 編印有關室內設計專業及資訊提供事項。 8. 輔導會員健全組織及發展會務業務事項。 9. 有關本業商品材料之統一調查分析研究檢驗公佈展覽事項。 10. 參予或舉辦各項社會公益活動,以及依法令規定之應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