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盛美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在多元的消費及數位的互動環境下,傳統的傳播架構往往不足以詮釋當前諸多創新品牌的成功模式。尤以數位技術所帶來的個人、即時、地緣、互動的特性下,使得精準化行銷變得更為具體;而消費者更能依其個人意願主動的選擇迴避或參與品牌所傳遞的訊息。
倡導品牌內容化行銷(Branded Content Marketing)之目的即在尋求一個創新的架構,從品牌資產、媒體內容與消費者行為間找到操作的介面,讓品牌可以是資訊;可以是娛樂;可以是情報;而直接融入消費者的生活元素中。在Branded Content Marketing的運作下,倍盛美終極的目的在為客戶創造品牌的全方位價值。品牌不再是消費者生活中的雜訊,品牌可以創造消費者的參與度並建立長遠的互動關係。
調查研究
透過即時性、互動性研究,探討消費者行為價值與品牌的知覺、偏好與態度的關係,
瞭解消費者在不同媒體使用上的量化與質化研究調查,精準掌握媒體投資效益。
媒體企劃與購買
提供品牌的整合性媒體策略規劃與購買執行,透過電視、廣播、報紙、雜誌、戶外媒體等途徑發揮最佳的整合投資效益。
數位及新興媒體的運用
新興媒體的創造與使用,使品牌融入消費群的科技生活層面中,與消費者產生互動,如網路、手機、MOD、MP4等媒體的創新運用。